1.岗位要求
(1)熟悉企业管理和办公室文秘业务,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、速记能力、文字编辑能力;
(2)熟练掌握公文写作格式,具有较强的总结归纳能力、文字把控能力;
(3)熟练掌握日常及大型会议组织工作,熟悉掌握商务拜访工作安排,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、协调能力和统筹能力;
(4)工作条理性强,具有较强的统筹思维,具有较强的责任心,思维敏捷,抗压能力强。
2.岗位职责
(1)负责企业公文、领导讲话稿等文字材料的起草、编制和核稿工作;
(2)负责企业督查督办事项的整理、跟踪和反馈工作;
(3)负责领导专兼职综合秘书工作;
(4)负责完成部门有关文字编制及组织协调工作。
3.任职资格
1. 年龄原则在35岁以下,能够适应长期出差和异地工作;
2. 具有较强的纪律操守和职业道德,中共党员优先考虑,本科及以上学历;
3. 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;
4. 能够熟练操作电脑及相关办公软件。
注:工作地主要是长春,山东省青岛市、吉林省吉林市、辽宁省沈阳市、广东省深圳市也涉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