岗位职责:
1、负责设计院设计项目的技术管理;
2、根据制图标准对制图人员的习惯及视图方法进行规范统一;
3、审核深化图纸,做好审核记录,向上级领导汇报图纸质量情况;
4、对特定项目的质量、水平和技术全面负责;
5、审定设计方案以及重要技术问题;
6、负责处理设计人的技术分歧意见,有权做出最终决定;
7、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任职资格:
1、设计院1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,熟练掌握和运用风景园林设计标准和规范,具有丰富的大、中型风景园林项目施工图的设计、组织经验;
2、大专以上风景园林等相关专业毕业,年龄35岁以上,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,能独立从事校对审图工作;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;
3、具有丰富的园林设计经验,具备一定跨专业审图能力(建筑、桥梁、市政、结构、水电、装修等专业);
4、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,工作严谨细致,可适应短期出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