岗位名称:分公司负责人、项目负责人、设计总负责人
基本条件:
1)政治立场坚定、遵纪守法,作风正派,团结同志,无违纪失职行为;
2)爱岗敬业,廉洁奉公,服从组织分配。
岗位职责及要求:
1)组织所属人员完成设计任务,并对本单位的质量管理和设计工作全面负责;
2)负责本单位经营及市场开拓,完成院总部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;
3)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建筑工程、结构工程、建筑学或其它相关专业;
4)具有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职称;
5)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,具有三年以上设计团队管理经验;
具有大型国有建筑企业工作经验优先;
6)熟悉建筑设计企业管理的特点,具备市场开拓、合同管理等方面的能力;
能力素质:
1)具有职业管理者的道德意识和工作能力;
2)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;
3)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和公关能力;
4)具有严谨、求实和稳健的工作作风。
待遇:面议